2012年1月15日上午10时,“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2011年度总结会”在我所会议室召开。我所全体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主题是由我所主任、高级律师李凊作“全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所在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律协的帮助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筑牢律师队伍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建立和完善律师诚信制度。我所全体成员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构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我所响应省司法厅号召,积极参加“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我所与成都市郫县古城镇的八个行政村签订了义务法律顾问协议,为村级自治组织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为化解村民纠纷和矛盾服务。
第二、我所作为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法律咨询接待点,常年为贫困群众、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2011年中,我所律师义务接待群众986人次,其中,到所办公室咨询的达769人次,电话咨询217人次;我所主任、副主任接待咨询562人次。为残疾人和贫困群众共23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还为困难当事人垫付其他诉讼费用。如:我所代理农民工刘光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刘光全无钱支付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费用。为使其早日取得赔偿款,尽快医治,我所全额为其垫付司法鉴定等相关费用。
我所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主要力量,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思想,积极主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积极参与“大调解”,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为认真贯彻大调解精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履行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我所全体律师积极主动参与“大调解”,为“大调解”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专业服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我所主动与调解组织建立协作关系,积极参与调解组织交办的调解工作。
我所多年来担任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常年法律顾问,与省消委会建立了长期的协作关系。在2011年中对消费者的投诉、维权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并积极参与调解消费者维权的矛盾纠纷。如:为“达芬奇”事件、“网络秒杀”的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某影城恐怖电影惊吓儿童”、“动车旅客退票纠纷”、“ 成都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投诉纠纷的调解活动。李凊主任律师还受聘担任“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委员,为规范我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二、我所认真贯彻“大调解”精神,全所律师代理的案件和法律事务尽量“调解”结案。
我所律师在代理民商事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认真贯彻“大调解”精神,尽力做好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工作,尽力和解结案。
如我所主任李凊律师在代理外籍华人陈×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代理汽车运输公司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代理徐××离婚纠纷;代理刘×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火车站管委会经济开发总公司合同纠纷案等多个案件中,秉持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讼开支、节约司法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的执业服务理念,努力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各方的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使矛盾纠纷调解解决。受到了委托人及当事人各方的欢迎。
(三)、在律师执业活动中践行司法为民的执业宗旨。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所律师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念,切实履行律师社会责任。在2011年的律师工作中,认真执行司法为民的办所宗旨,为委托人诚实服务。
2011年在我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办理民事案件53件,刑事案件11件,非诉案件10件,担任国有大中型企业、研究院所、民营企业、党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16家。另外,代写法律文书135件,解答法律咨询986次。其中典型案例有:
1. 2011年3月,我所主任律师李凊和一级律师李文学担任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一案中被告单位之一的山东省××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大型企业)的辩护人,该案涉及自然人被告人12人,法人被告单位(大型企业)3家。被告以伪造的方式非法制造电子机票行程单高达1174万余份,非法销往全国27个省、70余个地市。其犯罪数额之巨大,涉案地域之广泛,涉案人员之众多,为建国以来所罕见,在全国范围内造成巨大影响。辩护人为被告单位获得从轻刑事处罚,直接责任人从轻判处,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委托人称赞。
2. 2011年3月,我所主任律师李凊代理九级伤残的小学生朱××校园训练受伤赔偿案,获得赔付,依法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委托人朱××的监护人对律师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代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
3.我所主任律师李凊代理外籍华人陈×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一审胜诉,二审中力劝双方和解,经过几个月的反复做工作,给当事人释明法律,晓之法理,在不断努力下,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返还对方定金5万元及利息,并另行支付补偿款5千元。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原、被告均表示满意。一场严重对立的纠纷终于在律师、法官的不断努力下化解。
(四)、关注民生、心系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开展义务法律服务。
1. 我所成功协办“省律协残专委换届工作会议暨四川首届残疾人法律事务研讨会”。
2011年5月13日,为迎接第21次全国助残日的到来,四川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残专委)在成都峨眉山国际大酒店召开“2011年省律协残专委换届工作会议暨四川首届残疾人法律事务研讨会”。会议由公益法研究所(北京)作为协助单位提供部份资金支持,我所全体人员参与协办。
该次研讨会围绕第21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展开。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方光兴、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刘建军、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昌斌、省残联副理事长丁二中、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等领导及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省律协、省残联、成都地区部分高校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残疾人代表、律师代表共70余人出席会议。特邀代表 “1+1”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主任解岩、公益法研究所(北京)副主任张兢兢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律协残专委新任主任李凊作工作报告,她总结了上一届残专委取得的助残业绩、获得的各种奖励和荣誉;提出了本届残专委的工作计划。开幕式上,省司法厅陈昌斌副厅长、省政协社法委方光兴主任、省委统战部刘建军副部长、省残联丁二中副理事长、省律协刘守民会长分别发表了讲话,充分肯定了省律协残专委成立7年来取得的巨大成绩;对残专委及全川律师心系弱势群体、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扶残助残的无私奉献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研讨会上由四川省残联维权处副调研员刘蓉川、1+1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主任解岩、公益法研究所(北京)副主任张兢兢、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继敏、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维雁等分别以“完善残疾人事业的立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府责任”、“尊重残疾人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健全残疾人公用设施、推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等研究题目发表了主题演讲。残专委原主任、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李文学一级律师在大会发言中,全面介绍了第一届残专委以博绅律师事务所为依托,成立七年来坚持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工作所取得的重大成绩。坚持每年全国助残日组织全川律师开展“全国助残日•四川律师大行动”大型活动,举办义务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向残疾人送温暖、慰问残疾人、残疾人义诊等活动。坚持以博绅律师事务所为工作平台,开通残疾人服务专线,坚持为残疾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坚持义务为残疾人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残疾人代表冯兴无、唐彬等在大会上介绍了他们委托残专委和博绅所律师的免费代理,进行维权和赢得工伤赔偿案件胜诉的情况。四川郑氏盲人按摩医院院长郑廷彬介绍博绅所主任律师李凊义务为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其加强企业管理和维权;受邀每年参加全国助残日义诊活动的情况。地、州、市残疾人代表发言中反映了残疾人维权中的困难和问题,希望得到省律协残专委的支持和帮助。与会者围绕研讨会主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2011年5月14日,四川政协报等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媒体对本次残专委换届工作会议和四川首届残疾人法律事务研讨会进行了新闻报道。
2.省律协残专委组织委员和全川律师,积极开展“第21次全国助残日暨第7届全国助残日•四川律师大行动”义务法律咨询、助残日法律宣传等活动。
四川首届残疾人法律事务研讨会结束后,我所作为残专委的依托单位,向全川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川律师以多种形式积极参加全国助残日活动。组织动员全川律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入义务为残疾人维权法律服务中来,使2011年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落到实处。
残专委委员回到本人工作所在地后,就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助残扶残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和助残宣传活动。我所在残专委主任、本所主任律师李凊的组织和率领下,于2011年5月15日在成都市蜀汉路口设立“全国助残日•四川律师大行动”法律咨询服务点,为社区残疾人和广大市民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散发了助残日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到广大残疾人和市民的欢迎。
3. 省律协残专委主任李凊高级律师应邀赴北京出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残障与法律圆桌会议”
2011年7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一届中国人民大学残障与法律圆桌会议:理论、实施、倡导”主题会议在北京举行,邀请了全国具有影响力的10家残障人士服务机构参加。应邀出席会议的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Alonzo Emery副教授、丁相顺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刘慧、项焱副教授,北京亦能亦行残障研究所所长张巍,公益法研究所中国项目副主任张兢兢,国际助残项目总监李红、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William Alford教授,1+1(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蔡聪、傅高山、金铃,英国救助儿童会北京代表处协调员高瀚远、刘铭,北京汇天羽信息咨询中心主任吴润玲等。我所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凊高级律师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围绕“残障人法律服务现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旨在通过理论研究,实务交流,深入研究残障人法律服务现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办法,进一步推进我国残障人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提升公众对残障人法律服务及案件的关注度,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残障人服务的认识,组织动员团结更多的社会人士来支持、帮助残障事业的发展。我所主任李凊高级律师介绍了四川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成立8年来以来的工作情况,为残障人士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作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并就残障领域的工作现状、障碍、盲点等问题,与参会的其他9家机构进行了交流,探讨了残障人法律事务的处理途径和解决办法。会议对残障法律服务机构之间如何进行定期交流、信息交换、相互合作、优势互补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对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经验交流、成果共享进行了约定。
4.四川省律师协会残专委主任、我所主任律师李凊应邀赴京参加“第三届残疾人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并以《中国残疾人法律救助问题的探讨》为题作大会发言。
2011年12月16日至17日,第三届残疾人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研讨会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救助儿童会共同主办的,欧盟为本次会议提供资金支持。邀请了中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中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障研究专家、学者、教育行政官员、大学教授和专业研究人员,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教育和服务机构代表,残疾人权益保障国际研究课题组代表,残疾人家长代表等约60余人出席了会议。四川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凊高级律师作为中国唯一律师协会和律师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并以《中国残疾人法律救助问题的探讨》为题作大会发言,就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存在的不足,如何对残疾人受教育权进行法律救助等内容作了大会发言,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5.我所主任律师李凊应邀到中学作普法讲座。
2011年12月12日,我所主任律师李凊应邀到成都七中嘉祥外国语实验中学作普法讲座,受到该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6.我所协助四川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关爱特殊儿童活动。
2011年12月14日,我所协助省律协直属所党总支和残专委到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原成都市盲哑学校)进行“送温暖、献爱心”关爱残疾儿童、青少年学生的活动,有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残专委副主任及委员、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员等10余人参加。
(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成绩显著。
2011年,我所首席合伙人、国家一级律师李文学,我所主任、高级律师李凊,积极参与省政协、省文史研究馆、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和民主党派等的社会活动,认真履行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职责,自觉履行律师关爱社会、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坚持司法正义,援助弱势群众,帮扶残疾人,为统一战线工作和社会正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一)省政协委员、我所主任律师李凊参政议政活动主要情况:
1、2011年1月5日,参加省政协知情明政通报会。了解省级行政机关通报“十二五”时期的基本工作思路及2011年的工作重点。
2、2011年1月7日,李凊与省政协社法委特邀委员、我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出席省政协社法委2011年全体会议。
3、2011年1月16-20日,李凊出席省政协第10届4次会议。在4次政协会议上,李凊委员在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对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作了发言,与列席省政协10届4次会议的省文史馆馆员、我 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共同提交了11件提案及1件社情民意。引起广泛关注。还与列席省政协会议的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一起共同接受采访省“两会”的四川电视台记者的专访,并在川台省“两会”特别报道中作了专题报道。
4、2011年1月25日,农工党省委委员李凊参加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
5、2011年3月15日, 农工党省委委员、直属第四支部主任委员李凊参加中国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座谈会 。
6、2011年3月22日和4月26日,李凊应邀前往四川省电台分别参加省教育厅、省农业厅值守的《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履行省政协委员对该节目的现场监督和点评职责。
7、2011年6月24日,李凊应邀参加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3号《加大政府扶持 提速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要提案督办会。
8、2011年6月24日,农工党省委委员、直属第四支部主委李凊参加农工党中央课题《农工党中央课题“创新处理医患矛盾体制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专家座谈会》,并在专家座谈会上就如何建立处理医患矛盾纠纷的创新体制和机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9、2011年9月15日至16日,李凊应邀列席“政协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10、2011年9月13日上午,李凊应邀前往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参加省住建厅值守的《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履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和点评职责。
11、2011年10月18日,李凊与省政协社法委特邀成员、我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参加省政协召开的“全省社会组织建设情况通报会”。由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作全省社会组织建设情况通报。
(二)我所首席合伙人、国家一级律师李文学参政议政活动的主要情况:
1、2011年1月7日,与省政协委员、我所主任、国家二级律师李凊一起应邀出席省政协社法委2011年全体会议。
2、2011年1月12日,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省政协社法委特邀成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参加“ 2011年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专家组工作座谈会”。
3、2011年1月16-20日,省文史馆馆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列席省政协第10届4次会议。在会议期间与省政协委员,我所主任李凊一起联合提交提案11件,社情民意1件,并联合接受川台报道“两会”记者专访就“阳光政务”的重大作用,如何进一步搞好“阳光政务”直播热线节目,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等问题作了长篇专题报道。
4、2011年1月25日,省文史馆馆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出席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光志、副省长张作哈代表省委、省政府参加的“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参事、馆员2011年春节茶话会”和宴会。
5、2011年4月,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曾参加中央统战部第二期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高级理论学习班),入选中央统战部组建的“同心•律师服务团”, 代表我所参加律师义务服务活动。中央统战部六局根据中央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律师学员的名单以及四川省委统战部的推荐,向我所李文学一级律师发来《关于组建同心•律师服务团的通知》,邀请李文学律师参加服务团,为我国无执业律师的210个贫困县提供法律服务,实行对口帮扶。中央统战部六局根据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全国无执业律师县的实际需求和律师参与情况,决定分批分阶段推广实施“同心•律师服务团”志愿服务工作,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推开。最终确定李文学律师为第二批律师服务团成员。
6、2011年5月5日,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组织四川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去汶川参观考察“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果,并举行四川统一战线“同心林”建设启动仪式。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尧斯丹、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省主委、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民进省主委、省政协副主席张雨东、致公党省主委、省政协副主席陈杰、省工商联会长、省政协副主席陈次昌和四川省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政公党、九三学社、等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省委统战部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了这一活动。省文史馆馆员,无党派代表人士、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参加了活动。
7、2011年5月10日,省政协社法委特邀委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参加了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总规划师王浩带队值守的省委、省政府主办、省纠风办、省人民广播电台承办的《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并进行现场监督和点评。
8、2011年6月21日,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出席四川统一战线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座谈会。会议重温了中国共产党九十年的光辉历程,特别是回顾了在中共四川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各界万众一心、攻坚破难,夺取“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胜利,灾后四川从悲壮走向豪迈的巨大成就。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共创四川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9、2011年6月21日晚,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出席了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四川省委、省工商联联合举办的四川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同心同行”文艺晚会。
10、2011年6月27日,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省政协社法委特邀成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联系会议。研究如何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的立法项目和立法工作,进行民主协商的问题。
11、2011年10月18日,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省政协社法委特邀成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与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法委委员、我所主任李凊应邀参加省政协召开的、由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通报的“全省社会组织建设情况通报会”。
12、2011年11月1日至6日,省文史馆馆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参加西南片区文史馆工作会议,并到贵州黔西南考察贵州民族文化。
13、2011年11月11日,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参加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学习会,学习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的重要讲话和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
14、2011年11月10日上午9时,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省政协社法委特邀成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出席“四川省政府2012年立法项目论证会”。并就2012年省政府的立法项目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15、2011年12月20日,省政协社法委特邀成员、我所一级律师李文学应邀前往四川省电台参加省质监局值守的《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履行现场监督和点评职责。
2011年,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省律协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方面,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在依法执业、法律援助、律师公益事业、助残活动、法律理论研究,律师参政议政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这是全所律师和行政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2012年我所仍然面临队伍发展壮大,开拓多项业务领域,大力营造和推进行风建设等问题,希望全所同仁再接再厉,共同努力,为实现2012年全所工作目标,为把我所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