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协举行委员培训是一项创新举措。2010年5月4日至8日,四川省政协委员第一期学习培训班(共447人)在成都世纪城假日酒店东楼会议室举行。我所主任李凊高级律师作为省政协委员参加了第一期培训班的学习。
第一、认真学习政协理论,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2010年5月5日上午,学习培训班正式开班。首先由省政协常委副主席晏永和作学习动员报告。他鼓励参会政协委员,认真学习人民政协理论,结合本职工作,提高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
之后,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昌鉴作《深入学习胡 锦 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讲座。他深入分析了胡 锦 涛总书记在2009年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重要性,这是胡总书记继 2004年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讲话、中 共中央[2006]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之后的又一重要讲话,从时代高度对人民政协重要地位和作用的科学概括。对我国的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理解《讲话》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思想:既要了解中国共 产 党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贡献;又要明确人民政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大任务。强调人民政协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推进作用;突出政协在促进社会和谐中重要作用。重申了人民政协的“三大理论基石”;强调了民主协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重要作用。同时,对政协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次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还强调政协加强理论建设和自身建设的重要作用,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不断发展。
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卞晋平作了《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讲座。主要内容为:(一)政协委员要明确肩负的重要责任,坚决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努力团结社会各方为力量,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二)政协委员的7项权利:第一、在政协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参与政治协商、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及其他重要事务的权利;第三、对国家机关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意见、批评的权利;第四、对政协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第五、对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和参加有组织的调查、检查活动的权利;第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第七、在政协受到处分时有请求复议的权利。(三)政协委员的3项义务:第一、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的义务;第二、遵守和履行本委员会议和常委会议决议的义务;第三、遵守和履行全国政协、上级地方政协决议的义务。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及其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四)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原则是: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坚持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3、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4、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5、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6、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7、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2010年5月6日,开班第二天的学习培训会由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长原冬平作《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和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讲座。他就政协章程对政协主要职能的规定;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主要职能的提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主要职能的确立等方面作了讲解。还就中 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所作出的《中 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分析了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参政议政等作了阐述。还说明中共十七大报告中重申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强调抓住履行职能和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切实抓好履行三大职能的关键环节,突出政协自身建设的基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独特作用。同时,对人民政协如何更好的履行职能提出了一些思考,如:履行职能的目的性、实效性、履职方式的选择性等问题。
(三)2010年5月7日,学习培训班第三天,由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李后强作《独特的见解 深刻的论述 ----学习陶武先主席<发挥“三个作用”,促进科学发展>讲话的体会》讲座。他对四川省政协主席陶武先讲话的背景、立论的依据作了全面的分析。对其讲话的精髓、突出的亮点、崭新的观点、精彩的论述作了全面的阐释,使参加学习培训的政协委员受益良多。
民盟中央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四川省委主委吴正德为参加培训的省政协委员作《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履行政协委员的政治责任》讲座。他提出政协委员按照有关程序,提交提案、议案和建议,是民主党派成员行使直接的话语权;是民主党派与执政党政治协商行使平等的话语权;是行使期待的话语权;是代行民众的话语权;是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责、行使对执政者监督的话语权;是直接向社会发出呼吁和宣言、行使其独立的话语权。吴副主席结合其亲身感受,对如何形成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提案,作了详细讲解。对如何提供能引起党和政府重视的社情民意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可能引起局部性社会动荡的突发事件;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情节恶劣、民愤很大的社会问题由于某些原因反映不上去的情况;对政协、统战工作中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三天培训学习,与会省政协委员充分体会到政协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有效性。同时深刻认识到政协委员只有把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具体的履职尽责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
第二、在学习培训会上作大会交流发言
2010年5月8日,学习培训班最后一天,政协委员第一期学习培训班举行全体会议,由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推荐的十三名省政协委员进行大会交流发言,畅谈学习心得体会。省政协委员、我所主任李凊高级律师有幸被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推荐为委员代表在大会作了题为《浅谈政协委员如何在律师执业活动中行使监督权》的大会发言。她从一名青年律师政协委员的视角、从一名执业律师的角度、从自己两年多来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经历,结合本职工作,讲述了自己如何加强政协理论学习,准确把握政协委员权利和义务;在律师执业活动中如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体会。在担任第10届省政协委员的两年期间,如何写出15件个人提案。特别是2009年1月省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一份与律师执业活动有关的提案--《关于检察机关设立律师接待制度的建议》,得到了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关注,省检察院邓川检察长亲自作出批示。该提案促进了省检察院《关于在刑事诉讼中接待律师的规定》在当年的及时制定和颁布,在全川贯彻实施。省政协机关报《四川政协报》和全国政协机关报《人民政协报》对此分别作了报道。这份提案为改善执业律师群体的执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提出建议,是行使民主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她还讲述了自己通过参加省政协社法委组织的“农村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和“《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留守儿童生存状况”、“《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等专题视察活动,开阔了眼界,提高了知情明政、科学议政的能力。体会到参加政协视察、专题调研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在2008年5.12大地震发生后,她积极参加了省政协社法委《抗震救灾法律常识》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还应邀多次参加由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主办,省纠风办、省电台承办的省政府各直属机关政务公开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阳光政务》现场直播热线节目的点评,为省直属各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和全川群众民主议政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李凊律师政协委员在律师执业活动中十分重视政协委员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和责任,免费为残疾人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均获胜诉。李凊律师政协委员完成了从执业律师到律师政协委员的转换过程。站在新的高度、用新的视野去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不断努力,不辱使命,争做履职尽责、依法监督的政协委员。她的发言使很多在场的省政协委员深受感动,使委员们了解到一名执业律师在政协这个平台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的努力和贡献。委员们对她的精彩而朴实地发言纷纷报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祝贺。
省政协委员、我所主任李凊高级律师完成了第一期政协委员学习培训,顺利结业。